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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  稱:

外國人投資條例 

Statute For Investment By Foreign Nationals

修正日期: 民國 86 年 11 月 19 日
第 11 條
投資人依本條例享有結匯之權利不得轉讓。但其出資讓與投資人之合法繼
承人或經核准受讓其投資之其他外國人或華僑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