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英
Company Act
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增訂第 387-1 條條文,依第 449 條規定:自 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每一股東不問出資多寡,均有一表決權。但得以章程訂定按出資多寡比例 分配表決權。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準用第一百八十一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