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英
Company Act
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增訂第 387-1 條條文,依第 449 條規定:自 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公司與董事間訴訟,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監察人代表公司,股東會亦得 另選代表公司為訴訟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