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英
Company Act
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增訂第 387-1 條條文,依第 449 條規定:自 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股東會決議,對於監察人提起訴訟時,公司應自決議之日起三十日內提起 之。 前項起訴之代表,股東會得於董事外另行選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