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英
Company Act
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增訂第 387-1 條條文,依第 449 條規定:自 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第一百九十六條至第二百條、第二百零八條之一、第二百十四條及第二百 十五條之規定,於監察人準用之。但第二百十四條對監察人之請求,應向 董事會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