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英
Company Act
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增訂第 387-1 條條文,依第 449 條規定:自 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關係人會議之任務如左: 一、聽取關於公司業務與財務狀況之報告及對於公司重整之意見。 二、審議及表決重整計劃。 三、決議其他有關重整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