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英
Company Act
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增訂第 387-1 條條文,依第 449 條規定:自 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經理人不得變更董事或執行業務股東之決定,或股東會或董事會之決議, 或逾越其規定之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