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公司法 

Company Act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
第 369-5 條
控制公司使從屬公司為前條第一項之經營,致他從屬公司受有利益,受有
利益之該他從屬公司於其所受利益限度內,就控制公司依前條規定應負之
賠償,負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