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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 稱:
公司法
英
Company Act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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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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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8 條
股東依第七十六條第一項或第七十六條之一第一項之規定,改為有限責任 時,其在公司變更組織前,公司之債務,於公司變更登記後二年內,仍負 連帶無限責任。
相關法條:
公司法 第 76、76-1 條 (11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