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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證券商使用模型管理作業之內部控制應行注意事項 

Directions for Internal Control of Securities Firms Using Modelling in Management Operations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04 月 08 日
主題分類: 市場監理 > 證券商管理
第 4 條
(自行檢查機制)
證券商使用模型管理作業,應建立符合下列規範之自行檢查機制,並納入
內部控制作業程序進行控管:
一、風險管理單位應定期自行檢查各項使用模型管理作業,以確保計算資
    本適足比率及其他法定比率模型之正確性、有效性、可信度。
二、上述之自行檢查作業應作成工作底稿,併同自行檢查報告及相關資料
    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