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辦理不限用途款項借貸業務操作辦法 英
Operating Rules for Securities Firms Handling Non-Restricted Purpose Loan
證券商依本辦法應行通知客戶之事項,其通知應以郵寄或客戶當面簽收方 式為之,或經客戶同意,約定以通信或電子化方式辦理通知,其方式應載 明於不限用途款項借貸契約書。 證券商之通知以郵寄方式寄發者,因客戶未為前條通知或其他可歸責於客 戶之事由,致無法如期送達者,其通知於郵局第一次投遞日發生效力。 證券商之通知由客戶當面簽收者,客戶簽章限與原不限用途款項借貸契約 之簽名式樣或原留印鑑相符並附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