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公司登記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實施辦法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Filing Company Registration Applications and Services by Electronic Means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11 月 08 日
第 10 條
主管機關應送達公司或其代理人之公文,得以儲存於電子公文下載平台之
電子公文及其附件代之,其與紙本公文送達有同一效力。
主管機關為電子送達前,應經公司或其代理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