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查詢作業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3 月 29 日
第 5 條
使用單位接獲本公司傳送前條第二項之訊息後,管理者及使用者應依下列
程序辦理:
一、前條第一項第一款之使用單位,應使用 AML/CFT 系統帳號密碼登入
    本平臺查詢。
二、前條第一項第二款之使用單位,應以其設定之帳號密碼登入本平臺查
    詢。
三、前條第一項第三款之使用單位,其管理者應於三日內完成密碼變更,
    再登入本平臺查詢,未於三日內完成密碼變更者,則初始密碼失效,
    應洽本公司重新傳送初始密碼。管理者得建置使用者資料及設定帳號
    密碼,使用者始得登入本平臺查詢。
使用單位應設一組管理者帳號,管理者為當然使用者,並得依使用單位需
求另設定授權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