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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造市者及交易獎勵參與者作業辦法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Market Maker and Exchange Incentive Program Participant Regulations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2 月 09 日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買賣 > 證券交易
第 5 條
股票造市者及交易獎勵參與者於同一日就同一種類證券之普通交易、盤後
定價交易、鉅額買賣及零股交易,得按該證券應收應付相抵後之餘額辦理
交割。
前項證券應收應付相抵後之餘額超過專戶內之證券餘額者,其不足部分至
遲於次二營業日依本公司營業細則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申請借券辦理交割。
依本公司營業細則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申請借券辦理交割者,得免除相關之
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