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自該檔創新板股票掛牌當月起連續十三個月份,創新板股票造市者
於造市專戶之股票買賣報價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規定者,本公司依下列造市
檔數每月核發造市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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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板股票造市者買賣報價符合│造市獎勵金│
│規定檔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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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檔 │3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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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檔 │5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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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檔以上 │10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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