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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創新板股票造市者作業辦法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Taiwan Innovation Board Market Maker Regulations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08 月 11 日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買賣 > 證券交易
第 5 條
股票造市者於同一日就同一種類證券之普通交易、盤後定價交易、鉅額買
賣及零股交易,得按該證券應收應付相抵後之餘額辦理交割。
前項證券應收應付相抵後之餘額超過專戶內之證券餘額者,其不足部分至
遲於次二營業日依本公司營業細則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申請借券辦理交割。
依本公司營業細則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申請借券辦理交割者,得免除相關之
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