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上櫃公司永續報告書確信機構管理要點 英
Direction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Assurance Institutions for the Sustainability Report of TWSE/TPEx Listed Companies
十、依本要點出具意見書之確信機構及其所屬之會計師或主導查驗員,經 發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證交所與櫃買中心得通知其限期補正或改善 ,情節嚴重者,得於一定期間內暫停接受或不同意其出具之意見書: (一)不符合本要點第二點至第四點、第六點至第九點規定。 (二)品質管制制度未有效執行且無正當理由。 (三)出具意見書之會計師或主導查驗員有重大違反法令或職業道德規範 ,並經權責單位裁處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