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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處理上市有價證券發行人申復案件作業程序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07 月 20 日
主題分類: 發行市場 > 審查
第 18 條
本作業程序經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修正時,
經本公司董事長核定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本作業程序相關附件之
增刪或修正,奉本公司總經理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