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藥或醫療器材研發公司申請上市公開說明書揭露重點參考
二、倘創業投資或投資控股公司申請上市時財務報告投資於新藥或醫療器 材研發產業之投資總額達申請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除應符 合本公司創業投資或投資控股公司上市之規範外,為使投資人瞭解被 投資標的之情形,應比照新藥或醫療器材研發公司於公開說明書揭露 被投資公司之「風險事項」、「業務內容」及「市場及產銷概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