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股份有限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參考範例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3 月 29 日
第 6 條
(委員會、推動及執行單位之職權)
本委員會秉於董事會之授權,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
,並提報董事會:
一、制定、推動及強化公司永續發展政策、年度計畫及策略等。
二、檢討、追蹤與修訂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
三、督導永續資訊揭露事項並審議永續報告書。
四、督導本公司永續發展守則之業務或其他經董事會決議之永續發展相關
    工作之執行。
永續發展之專(兼)職單位協助本委員會推行各項計畫,涵蓋下列編組任
務,並向本委員會呈報永續發展之執行情形:
一、公司治理小組:負責公司治理之法令遵循、訂定合理之薪酬政策及員
    工績效考核制度、教育訓練,及利害關係人溝通機制,以實踐公司永
    續發展之目標。
二、永續環境小組:負責環境管理制度、遵循環境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等
    、評估永續轉型、提升資源使用率、氣候變遷因應機制,及設立環境
    管理專責單位或人員,以達成環境永續之目標。
三、社會公益小組:負責人權管理政策與程序、遵循人權相關法規及國際
    準則等、建立組織內所有成員(如員工、子公司、合資等)及價值鏈
    重要成員內外部溝通、評估相關風險及管理機制,及促進社區發展及
    文化發展,以達成永續經營之目標。
四、永續資訊揭露小組:負責永續資訊管理政策、遵循永續資訊揭露之相
    關法規及國際準則等,充分揭露具攸關性及可靠性之永續資訊,以提
    升永續資訊透明度。
跨部門小組執行前項編組之業務、彙整執行計畫或其他永續相關事務,並
向永續發展之專(兼)職單位或本委員會提報執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