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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Administration of Shareholder Services of Public Companies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3 月 06 日
第 34-1 條
公司依法令或證券交易所、櫃檯買賣中心章則應揭露其股東或股權相關資
訊時,得提供相關資料,委託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編製應揭露之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