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Administration of Shareholder Services of Public Companies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3 月 06 日
第 44-13 條
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股東、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以視訊方式參與
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向公司登記。
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已登記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徵求人或受託
代理人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
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