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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7 月 11 日
主題分類: 基本法規
第 20 條
董事、監察人之任期均為三年,連選或續派者,均得連任。如遇補足缺額
之董事或監察人時,均以補足原任未滿之任期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