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7 月 11 日
主題分類: 基本法規
第 33 條
每會計年度終了,應由董事會造具下列表冊經監察人查核後提請股東常會
承認:
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前項表冊應申報主管機關,並另依法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