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章程
監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與理事會共同遴選非會員理事及監事。 二、選舉及罷免監事會召集人。 三、監察理事會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案。 四、監察理事會會務執行情形。 五、審核理事會各種會計報告書類。 六、稽核理事會之經費收支狀況。 七、向會員大會提出年度監查報告。 八、議決監事之自行辭任。 九、其他依職權應監察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