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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交易之作業程序及具體認定標準 

Taipei Exchange Procedures and Specific Standards for Determining the Eligibility of Securities for Margin Purchase and Short Sale Transactions

廢止日期: 民國 105 年 12 月 30 日
一、本作業程序及具體認定標準依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第二條第五
    項、第十二項及第三條規定訂定之。

相關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