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15 10:56
條文內容
名 稱:
公司法
Company Act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
第 218-2 條
監察人得列席董事會陳述意見。 董事會或董事執行業務有違反法令、章程或股東會決議之行為者,監察人 應即通知董事會或董事停止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