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公開收購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Regulations Governing Information to be Published in Public Tender Offer Prospectuses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04 日
第 2 條
公開收購說明書編製之基本原則如下:
一、公開收購說明書所記載之內容,必須詳實明確,並不得有虛偽或隱匿
    之情事。
二、公開收購說明書所記載事項須具有時效性,其刊印前,發生足以影響
    利害關係人判斷之交易或其他事項,均應一併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