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Operation of Securities Introducing Broker Business by Futures Commission Merchants
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之申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 不予許可: 一、申請書件內容或事項經發現有虛偽不實之情事。 二、營業計畫書或內部控制制度內容欠具體或無法有效執行。 三、業務經營未依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執行。 四、董事、監察人或辦理證券交易輔助業務之經理人有本法第五十三條規 定情事。 五、其他為保護公益,認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