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股份有限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參考範例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3 月 29 日
第 8 條
(議程與出席)
本委員會會議議程由召集人訂定,其他成員亦得提供議案供委員會討論。
會議議程應事先提供予委員會成員。
本委員會召開時,公司應設簽名簿供出席成員簽到,並供查考。
本委員會之成員應親自出席委員會,如不能親自出席,得委託其他成員代
理出席;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本委員會成員委託其他成員代理出席委員會時,應於每次出具委託書,且
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
第三項代理人,以受一人之委託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