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

發文單位: 財政部
發文字號: 台財證(二)字第 6805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76 年 09 月 18 日
相關法條:
  • 證券交易法 第 6 條 (057.04.30)
  • 證券交易法 第 6 條 (072.05.11)
  • 要  旨:
    外國有價證券在我國境內募集等行為應受我國證券管理法令之規範

    主    旨:財政部依證券交易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核定:「外國之股票、公司債、政
              府債券、受益憑證及其他具有投資性質之有價證券,凡在我國境內募集、
              發行、買賣或從事上開有價證券之投資服務,均應受我國證券管理法令之
              規範。」
    說    明:依財政部76.09.12(76)臺財證(二)第○○九○○號公告辦理。

    資料來源:
    證券管理法令彙編 (82年3月版) 第 7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