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

發文單位: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發文字號: 台財證一字第 091000611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1 年 12 月 10 日
相關法條:
  • 證券交易法 第 36、38 條 (091.06.12)
  • 要  旨:
    廢止「公開發行公司從事大陸地區投資處理要點」、「上市上櫃公司及興
    櫃股票公司合併或分割應注意事項」及「公開發行公司發行新股受讓他公
    司股份應注意事項」

    全文內容:廢止「公開發行公司從事大陸地區投資處理要點」、「上市上櫃公司及興
              櫃股票公司合併或分割應注意事項」及「公開發行公司發行新股受讓他公
              司股份應注意事項」。

    資料來源:
    財政部公報 第 40 卷 2042 期 6750 頁
    編  註:
    1.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2  年 4  月 14 日公告,
      於民國 112  年 12 月 20 日起不再援用作為裁罰等處分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