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

發文單位: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字號: 金管證發字第 098002909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8 年 06 月 16 日
相關法條:
  •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 21、22、66 條 (098.05.27)
  • 要  旨:
    配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之修正,修正「發行人募集
    與發行有價證券基本資料表」、「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案件檢查表
    」及「發行普通公司債對外公開銷售承銷商案件檢查表」等格式內容
    

    全文內容:一、配合本會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金管證一字第○九八○○二三七七九
                  號令修正發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部分條文,爰
                  修正前開處理準則(如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及第六十六條等)規
                  定應檢附書件「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基本資料表」、「發行人
                  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案件檢查表」及「發行普通公司債對外公開銷售
                  承銷商案件檢查表」部分內容。
              二、各公開發行公司自即日起辦理之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公開招募、補
                  辦公開發行、無償配發新股與減少資本等案件,應依前揭修正後之內
                  容辦理。
    正    本:貼本會公告欄、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行政院法規委員會、本會法律事務處、本會檢查局、本會銀行局、本會保
              險局、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
              計研究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
              國聯合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本會證券期貨局證
              券商管理組、本會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本會證券期貨局期貨管理組
    相關圖表:
  •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案件檢查表.DOC
  •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基本資料表.DOC
  • 發行普通公司債對外公開銷售承銷商案件檢查表.DOC
  • 資料來源: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行政院公報 第 15 卷 113 期 18759-18804 頁
    證券暨期貨月刊 第 27 卷 7 期 75 頁
    編  註:
    1.本筆資料,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00  年 1  月 18 日
      金管證發字第 1000001130 號令,有關「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案
      件檢查表」部分自即日停止適用。
    2.本筆資料,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01  年 4  月 9  日
      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0207 號令,自即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