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

發文單位: 中央銀行外匯局
發文字號: 台央外柒字第 1010037793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1 年 09 月 11 日
相關法條:
  • 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 第 3 條 (095.03.23)
  • 相關函釋:
  • 台央外柒字第 0980023543 號
  • 要  旨:
    自 101.09.11  起停止適用有關銀行及證券商與未登記投資國內證券之華
    僑與外國人辦理以外幣計價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之配套措施之解釋函一則

    主    旨:本局 98 年 4  月 17 日台央外柒字第 0980023543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
              適用,請轉知所屬會員  查照。
    說    明: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1  年 9  月 3  日金管證券字第 101003183
              5 號令辦理。
    資料來源:
    金融業務參考資料 101 年 11 月號 第 3 頁
    編  註:
    1.依本筆資料,原中央銀行外匯局民國 98 年 4  月 17 日台央外柒字第
      0980023543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