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

發文單位: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臺證輔字第 1110010465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1 年 06 月 02 日
要  旨:
修正「以信託方式辦理財富管理業務之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
並自 111.07.25  起實施

主    旨:檢送修正「以信託方式辦理財富管理業務之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
          」如附件,並自 111  年 7  月 25 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    明:一、案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1  年 5  月 30 日金管證券字第 1
              110339698 號函准予照辦。
          二、請配合旨揭內容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並提報董事會通過。
正    本:各證券商
副    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含附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含附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含附件)、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含附件)、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含附件)、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含附件)、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
          (含附件)、博仲法律事務所(含附件)、本公司券商輔導部(含附件)
相關圖表:
  • 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內部稽核實施細則修訂對照表(111 修)(AA-19140).DOC
  • 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內部控制制度修訂對照表(111 年度)(CA-19140).DOC
  • 財富管理業務:以信託方式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查核明細表(FA-19140-W,M,Q,S,A).DOC
  • 資料來源: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