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臺證治理字第 1062200142 號
發文日期:民國 106 年 02 月 15 日
修正「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問答集第 12 點,以達便利機構投資人 揭露投票情形之目的
主 旨:更新「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問答集如附,請查照。
說 明:為便利機構投資人揭露投票情形,本公司與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參考現行
法規與實務,彙整更新問答集第 12 點,相關問答集內容亦已同步上傳公
司治理中心網站(http://cgc.twse.com.tw/lawQa/listCh) 。
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
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
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
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金融
服務業聯合總會、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副 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含附件)、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含附件)、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含附件)、博仲法律事務所(
含附件)
資料來源: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1.依本筆資料,原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5 年 6 月 30 日臺證治理字第 10522007851 號函,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