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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證券商發行指數投資證券處理準則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Issuance of Exchange Traded Notes by Securities Firms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6 月 28 日
   第 四 章 附則
第 22 條
本準則規定有關發行及增額發行指數投資證券之書件格式,由主管機關定
之。
本準則規定有關證券商應為公告之事項,其公告方式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 23 條
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