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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登錄公債買賣辦法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for the Trading of Book-Entry Central Government Bonds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12 日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買賣 > 其他有價證券
   第 三 章  利息之計算
第 17 條
依本辦法成交之央債買賣,一律為除息交易。
利息之計算,應以本期起息之日算至交割日止,以計首不計尾方式按實際
天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