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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主機共置(Co-Location)服務管理辦法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Co-Location Service Management Regulations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5 月 11 日
主題分類: 資訊作業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為有效管理主機共置(Co-Location) 服務,訂定本辦法。
相關資訊
第 2 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主管機關: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使用者︰指依本辦法規定申請使用主機共置服務之證券商(總公司)
    、與本公司簽訂「供給使用交易資訊契約」直接連線取得交易資訊使
    用者及其他經本公司同意申請之事業。
三、主機共置(Co-Location) 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使用者得直接
    連線至本公司證券交易主機,由本公司提供機房空間,包含機櫃、電
    力設施、消防設備、空調環境、線路及安全門禁控管等,供使用者存
    放其主機及網路設備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