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價證券所有人參加標借,應填寫標單,委託證券商辦理,當面委託者,
應填寫標單並簽章,以電話委託者,應由受託證券經紀商之受託買賣業務
人員填具標單;標單內容包含委託人姓名、受託買賣帳號、有價證券名稱
、出借數量及出借單價;參加標借之有價證券以其存於證券集中保管事業
保管帳戶之有價證券為限。證券商於接受委託時,均應辦理圈存(前一營
業日已出借者除外),接受委託後,即於標單上登打時間、編號,並依標
單內容依序輸入本公司標借系統。
前項輸入時間自標借申請日上午九時開始至十二時十分止;並於中午十二
時三十分自動完成開標;開標作業完成後,本公司於基本市況報導中公告
標定單價及得標股數。
標借委託回報及得標回報皆經由受託證券商之印表機列印,本公司亦於下
午二時起提供得標查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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