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異動條文


歷史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盤後定價交易買賣辦法(民國 102 年 12 月 24 日)
歷次修正日期:
第 9 條  
委託人於同一日市場交易時間及盤後定價交易,買進及賣出同一有價證券
,不得互為相抵辦理交割。但依「有價證券當日沖銷交易作業辦法」於同
一日普通交易收盤前買進與盤後定價交易賣出同種類有價證券,得採相抵
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