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異動條文


歷史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盤後定價交易買賣辦法(民國 103 年 06 月 16 日)
歷次修正日期:
第 9 條  
委託人於同一日普通交易及盤後定價交易,買進及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不
得互為相抵辦理交割。但依「有價證券當日沖銷交易作業辦法」於同一日
普通交易收盤前之買賣與盤後定價交易間,反向沖銷同種類有價證券,得
採相抵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