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異動條文


歷史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產業類別劃分暨調整要點(民國 94 年 05 月 04 日)
歷次修正日期:
 
五  本公司每二年定期檢討各上市公司之產業類別,對於所營業務性質改
    變或經營策略調整者,按其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檢送之最近
    二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依要點三及要點四之規定,重新調整其產業
    類別,並經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公告實施。但有特殊情形致所營業務
    性質改變者,本公司於必要時,得審酌其最近期財務報告,專案報奉
    主管機關核准後公告調整其產業類別。
    上市公司亦得於每營業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向本公司申請調整其產業
    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