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異動條文


歷史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民國 90 年 08 月 22 日)
歷次修正日期:
第 6 條  
  上市公司於發布重大訊息之前,不得私下公布任何消息,以確保資訊之正
  確性及普及性。
  上市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期間 (申報 (請) 日至繳款日止) ,除依公
  開發行公司財務預測資訊公開體系要點辦理公告之財務預測資訊內容外,
  嚴禁對外發表假設性預測資訊。
  上市公司所發布之重大訊息應詳述發生事實、原因、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
  估計影響金額及因應措施,其應行發布之具體內容由本公司另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