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本具體認定標準及作業程序所使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 標的證券
1 上市滿六個月且每股淨值在票面以上之普通股股票。
2 上市滿六個月之受益憑證。但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
憑證 (以下簡稱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 得不受上市滿六個月
之限制。
(二) 審核日:標的證券上市滿六個月當日為審核日,若逢非營業日,則
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三) 每股淨值:以審核日當時可取得之最近一年度經公告並申報之財務
報告為準。
(四) 採樣期間:以審核日 (含) 前九十個營業日為採樣期間,作為計算
資料擷取之期間。
(五) 採樣證券:以非屬變更交易方法之上市普通股股票及受益憑證為採
樣證券,作為與標的證券比較之基準。
(六) 漲跌幅度:指標的證券、採樣證券或同產業證券計算採樣期間其每
日漲跌幅 (絕對值) 之平均值。
(七) 差價比率:指標的證券、採樣證券或同產業證券計算採樣期間其最
高價與最低價之差價對其平均價之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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