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08 00:20
歷史異動條文
歷史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第一上市公司、創新板第一上市公司上市後管理作業辦法(民國 106 年 08 月 11 日)
歷次修正日期:
第 6 條
第一上市公司應依相關規定持續設置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或監察人。 本公司「上市公司設置獨立董事之處置要點」第四條之規定,於第一上市 公司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