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 法規分享知識庫

歷史法令規章

歷史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審閱會計師所出具之內部控制審查報告作業程序」(民國 96 年 0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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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為實施審閱會計師審查內部控制制度所出具之「審查報告」作業,促
    進審核效能,提升作業品質,確定責任範圍,茲依據主管機關公告實
    施之「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以下簡稱「處理
    準則」) 暨本公司審查有價證券上市作業程序第六項規定,制定本作
    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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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得申請上市公司自行檢查之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暨會計師專案審
  查內部控制制度「審查報告」及「會計師就申請股票上市公司內部控
    制制度審查複核表」(如附件一),以查明是否依「處理準則」暨相
    關函文規定辦理,並填具本公司「審閱會計師所出具之內部控制審查
    報告意見表」(如附件二):     
(一)檢送之審查報告是否包括會計師之內部控制制度審查報告書、公司
      之內部控制聲明書及會計師就申請股票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審查
      複核表。
(二)經審閱「會計師就申請股票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審查複核表」是
      否未發現重大異常情事。
(三)公開發行公司申請上市者,是否檢送表示設計及執行均有效之內部
      控制聲明書及會計師出具之無保留意見審查報告。
(四)上開聲明書是否均由公司負責人、董事會、總經理共同簽章。
(五)前開審查報告,是否由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之開業會計師二人以上共
      同審查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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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若經發現前項所列有異常情事,除專案洽請會計師補充說明外,另視
    個案實際情況,調閱會計師相關工作底稿進行了解,並檢討有無下列
    規定之適用,予以處理:
 (一) 本公司對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案簽證會計師查核缺失處理辦法。
 (二) 本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九條第一項各款不宜上市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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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本作業程序經報奉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 法規分享知識庫 twse-regulation.twse.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