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條

名稱: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 (民國 85 年 05 月 01 日)
第 11 條
受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委託電腦處理資料之團體或個人,應依本法規定
處理個人資料。
前項情形,當事人行使本法之權利,應向委託機關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