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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名稱:
公司法
(民國 79 年 11 月 10 日)
第 270 條
公司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公開發行新股: 一、連續二年有虧損者,但依其事業性質,須有較長準備期間或具有健全之營業計畫,確 能改善營利能力者,不在此限。 二、資產不足抵償債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