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條

名稱:公司法 (民國 79 年 11 月 10 日)
第 270 條
公司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公開發行新股:
一、連續二年有虧損者,但依其事業性質,須有較長準備期間或具有健全之營業計畫,確
    能改善營利能力者,不在此限。
二、資產不足抵償債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