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條

名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認購(售)權證買賣辦法 (民國 107 年 12 月 24 日)
第 13 條
證券商受託買賣認購 (售) 權證,向委託人收取之手續費,以及本公司向
證券商收取之經手費,準用上市股票有關規定。